• 「如果小時候就有家事商談,有多好?」

    「如果小時候就有家事商談,我就不會那麼難過了,對嗎?」得知我參與這個方案時,男友這樣跟我說。

    他來自一個不容易的家庭,父母在幼時便離婚,男友由父親和祖母共同帶大,哪怕雙親各自給他的愛分毫不減,在那段父母離婚的過程中,男友仍有一段日子懷疑婚姻的結束與自己有關,直至父母正式分開、並確認母親過得好後,才卸下罪惡的魘影。

    如此圓滿的家庭尚且讓孩子有些遺憾,何況在離婚/分手過程中,大吵的父母呢?在我們許多的服務對象或合作者口中,也常常聽到類似的感嘆,我們知道社會上有家暴社工、有脆家社工、有兒少監護社工,大家都在實質意義上認真守護著孩子,但是,孩子敏感的心靈,是不論受到多少保護,只要父母一個眼色、一幅表情,便容易受傷的。

    所以,家事商談才是如此重要呀!孩子需要的不只是物質上的需求,想要的不只是成年前金錢上的保證,他們想要的,是一段讓自己知道「我值得被愛」的關係。如果父母離婚的過程中,能涵容地和孩子討論他想要什麼、他需要什麼,不因離婚/分手而對孩子態度改變,並向孩子說明自己的決定──是不是這些離異婚姻中的孩子,就不需要面對「我不值得被愛」和「我是不好的」掙扎呢?